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监管,促进企业内部成果文件质量管控体系和企业信用建设,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推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规范化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的要求,我局拟对上一年度调研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履职情况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抽查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主要是上一年度造价咨询企业经营情况调研及造价师专项整治中因企业内部管理及成果文件质量管控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履职等方面存在较大缺陷被我局曝光的企业32家(不含已注销企业),其余随机抽取18家。
二、整治主要内容
(一)咨询企业守法守规情况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到岗履职、守法守规情况;
(二)是否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行为;
(三)企业质量控制、信用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调研内容详见《漳州市注册造价工程师履职情况专项整治评定表》(附件1)。
三、整治检查组成员
组 长:陈琼辉(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罗志坚(市住建局建筑业科科长)、
黄民生(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站长)
成 员:童丽燕、陈少峰、苏慧琼
四、整治方式
(一)采取现场检查与抽查成果文件相结合的形式;
(二)现场问询编审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成果文件不少于五份(成果文件完成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三)成果文件质量抽检结果另行通报。
五、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将于2023年11月起开展-12月底结束,具体专项整治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请于2023年11月7日前,根据《漳州市注册造价工程师履职情况专项整治评定表》(附件1)的要求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填报《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情况表》(附件2)、《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接项目一览表》(附件3)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并报送至市造价站,未按要求填报或逾期报送的给予通报,并列为明年检查重点对象。
(二)整治检查期间,咨询企业应当根据《漳州市注册造价工程师履职情况专项整治现场需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4)提前做好资料准备。编审注册造价工程师及财务人员需在场配合,未在场配合的编审注册造价工程师将予以通报。
(三)整治检查结果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参考依据。
(四)整治检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
市造价站联系人:陈少峰,联系方式:15280626625,QQ邮箱:778324977@qq.com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