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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博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报
发稿时间:2023/8/3    阅读次数:922 文号:漳建价协【2023】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协会会员反映,福建博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712日在“浮宫至港尾段公路改造工程实施过程相关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350681]AYCG[TP]202300存在不正当竞争的情况。

浮宫至港尾段公路改造工程,总投资约为44540.92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5495.34万元,本次主要采购内容为工程预算编制服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其他专项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包含工程检测、水土保持监测、安全评价、交(竣)工检测等专项服务),采购包最高限价: 729088.00元,福建博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服务费90777.00元中标(下浮率为87.55%)。福建博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平均合理成本的低价获取业务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了行业公平竞争的环境,不利于营商环境的改善,降低了行业的社会公信力,违反了《福建省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闽招协〔20222号)。

合理的服务费用是企业营生的基本条件,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扰乱了行业正常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其它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企业的持续发展,且极易诱发工程领域的腐败和造价咨询活动的不公正。

为维护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推动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福建省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闽招协〔20222号)等法规、文件,我协会决定对福建博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行业内通报,并呈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对此项目的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希望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共同抵制此类无理压价的竞争行为,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

 

 

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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