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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行业专家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8/15    阅读次数:975 文号: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为加强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行业执业行为,提高行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福建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7〕8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闽建〔2020〕8号)、《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闽建筑〔2017〕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向全市公开征集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行业专家,请各单位做好专家人选的推荐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任务

专家库专家的主要任务为:参与我市住建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调研指导、成果抽查等工作,并提供技术咨询。

二、专家申报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及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权威性;

(三)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自愿参加我市住建主管部门组织的调研指导、监督抽查等工作。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市的,原则上所推荐人员须长期在我市工作(需提供近两年在我市缴交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除外);

(四)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专家需从事招标代理领域工作满五年以上,熟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流程,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五)从事近三年来,作为招标文件编制项目组负责人或招标文件编制人,负责超过3个(含)工程预算价(如为EPC项目,则以初设概算中的建安费为准)超过3千万元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招标业务;

(六)工程造价咨询专家需从事造价业务或者造价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熟悉工程计价政策及相关规定,并且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七)以上专家相关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省公共服务平台可供查询得到。

三、专家推荐方式

    (一)推荐工作遵循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的原则;

    (二)同一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人;

    (三)市住建局对各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审定,并向社会公示;

    (四)市住建局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列入我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机构建筑市场检查专家库,并告知专家所在单位和专家本人;

    (五)专家库人员可自愿退出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库动态调整。

    (六)同时满足工程招标代理专家和工程造价咨询专家条件的个人,可同时申报该两项专家名库,已在我市住建系统其他专家库内的除外。

四、 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1.《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执法检查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检查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岗位、职称或资格证书扫描件;

3.2寸近期证件照片一张;

4.其他相关执业业绩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所提交资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市住建局审定。

   (三)经市住建局组织审定合格拟列入专家库的人选,将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市专家库。

五、专家取消资格情形

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后取消其专家资格并公布,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1.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开展技术咨询工作的;

2.工作不认真负责,业务不精,作风不严谨,弄虚作假,违背职业操守的;

3.无故拒绝住建主管部门邀请参与技术咨询3次(含)以上的,或委托他人代替参加检查的;

4.与被检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未主动提出回避;

5.收受被检查对象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6.故意损害被检查对象正当权益;

7.弄虚作假骗取检查专家资格;

8.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六、其他事项

(一)聘请专家原则上采用随机抽取,由市住建局按需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到被抽中的专家,专家应主动向检查组提出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检查项目,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检查组要求应保密的检查信息。

(二)专家劳务费标准

参照《关于规范市直单位考试评审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漳财行〔2016〕33号)规定执行,但不再发放出差伙食费补贴和交通费补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17日止。

联系人:林学钦;电话:2931236。

 

附件: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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