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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开展“零接触”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 实现评价覆盖面100%
发稿时间:2021/10/11    阅读次数:645 文号:

今年来,市造价站积极开展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7-9月份来,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采用“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的方式,市造价站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小组电话联系施工企业将评价所需材料送达指定位置,实现评价人员与施工企业相关人员“不见面、零接触”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第三季度共组织对97个市管项目(含质量安全列入暂不评价项目,仅施工合同备案网上评价)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实现评价覆盖面100%。

▲图为评价小组人员与施工企业相关工作人员“不见面、零接触”合同履约行为评价

▲图为评价小组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合同履约行为评价

在本季度的评价过程中,大部分施工单位都能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闽建筑〔2016〕42号)文件要求,落实网上施工合同备案和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施工合同中未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未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部分施工企业未配备劳务管理员;部分劳务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够规范等。

针对本季度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施工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将扣分情况记入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督查施工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施工合同履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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