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推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规范化、法制化发展,有效维护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经营活动调研及县(市、区)局业务层级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调研主要内容
(一)造价咨询活动开展情况
1、企业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2、企业质量控制、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是否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行为。
(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情况
1、《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计价规定的执行情况;
2、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质量。
(三)县(市、区)局业务层级指导情况
县(市、区)局提供驻地造价咨询企业名单及项目,市局随机抽取一个造价咨询企业或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和指导。
(四)调研内容详见“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情况调研表”(附件1)。
三、调研组成员
调研组由陈琼辉副局长任领队,下设两个调研组。
第一组,组长:郭 丹 成员2人(专家库随机抽取)
第二组,组长:林成光 成员2人(专家库随机抽取)
四、调研方式
(一)采用“双随机”的抽查方式,随机抽取40家咨询企业进行调研(不含2020年行业行风专项整治已抽查企业),属县(市、区)级业务指导的企业(项目)另外抽取;
(二)调研企业现场随机抽取一份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核查;
(三)各造价咨询企业请于2020年10月10日之前根据“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情况调研表”的要求,逐条对照做好调研准备工作;县(市、区)局及时收集、汇总驻地造价咨询企业名单及项目备查。
五、其他事项
(一)调研结果给予通报,并记入信用评价信息;造价成果文件检查结果抄送省造价总站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参考依据;造价成果文件检查情况另行通报。
(二)调研期间,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师等有关人员需在场配合。
(三)调研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
具体调研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人:陈少峰 联系方式:2912633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