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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价咨询企业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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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情况检查暨成果文件抽查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4/24    阅读次数:3355 文号:漳建筑〔2018〕24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管事中、事后,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规范化、法制化发展,有效维护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等相关规定,依照《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闽建筑〔201715号)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情况检查暨成果文件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转让所接受的中介服务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情况;

(五)是否存在以分支机构的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情况;

(六)是否存在注册造价工程师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情况;

(七)是否存在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情况;

(八)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盖章与备案登记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一致的情况;

(九)执业质量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情况;

(十)信用档案建设执行情况;

(十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成果文件质量情况。

现场随机抽查一份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检查,主要抽查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或反馈已抽查审核完毕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情况。

三、检查组成员

领队:何惠民(副调研员)

副领队:许进添(建筑业科科长)

黄民生(市造价站站长)

第一组,组长:曾萌芽 成员:李团伟、吴寰阳

第二组,组长:林成光 成员:陈闽、林绿荫

四、抽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双随机”的抽查方式,每季度由检查组随机抽取20-30家企业进行检查。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抽查结果将抄送省造价管理总站作为年度评价的参考依据并在市造价信息网进行通报并;

(二)检查期间,相应注册造价师等有关人员需在场;

(三)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

具体检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联系人:林绿荫,联系方式:13695950530

                                      201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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