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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解答 漳建价[2017]21号
发稿时间:2017/4/27    阅读次数:4002 文号:漳建价[2017]21号

1、木结构工程中计量单位按竣工木料体积考虑计算,但是工程中很多实际竣工长度与木材材积表的木材体积工程量差较多,请明确木料是否与相关长度材积体积计算工程量?

答:按木材材积表计取相应的工程量。

2、仿古建筑及修缮建筑无工程定额,如何计取赶工费。

答:按已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期及相应的赶工费用。

 

 

 

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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