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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吸取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2·12”事故教训立即开展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2/23    阅读次数:2140 文号:漳建工〔2017〕20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吸取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2·12”事故教训立即开展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建建[201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各项建筑施工安全措施。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组织。

二、严格执法。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工程项目,予以依法严肃查处。

三、检查督导。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同时,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跟踪落实。市局将适时对各地区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地区应在35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材料上报至市局工程科,邮箱:zzgcglk@126.com

附件:闽建建[2017]8号.doc

2017年2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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